(五)专业要求为护理学类。
(六)应届毕业生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,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奖励三等奖及以上、省部级奖励二等奖及以上、厅局级奖励一等奖及以上,或获得厅局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,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为年级前10%者,学历可放宽至专科。
(七)历届人员要求为专科及以上学历。具有三甲医院急诊科、血透室(须持有血液净化培训结业证书)、产科(产房)、儿科、儿科重症科、新生儿科、口腔科、重症医学科2年及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历,并且目前在三甲医院工作,具有助产证且在岗的助产士可放宽至三级医院。年龄不超过35周岁,硕士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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